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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简介
人事处是学院人事、师资队伍建设、工资福利、计划生育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制订人事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统筹全院机构和岗位的调整、设置,确定各类人员编制、用人计划和编报人事统计报表,办理人事调配手续。 2、统筹教职工的培养、考核、鉴定与奖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推荐、表彰先进的工作。 3、负责教职工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具体工作和职改办日常工作,并拟定相关的管理及实施规定、办法。 4、协助党委办公室做好行政干部任免、调配和提拔的考核等具体行政工作。 5、统筹各类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管好各类用工合同。 6、负责办理教职工的请假、休假和销假事宜。 7、负责全院临时工的审批及待遇确定等管理工作。 8、负责教职工离退休、退职(离职)等手续的办理,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统计及政策性管理工作。 9、统筹各类人才的引进工作,做好院内待聘、待岗人员的日常管理,妥善处理好各类劳动争议、纠纷 10、参与学科建设规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师资培训、提高的总体规划,搞好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各类人员的培训、进修制度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和工人队伍的建设计划以及骨干教师的选拔、管理、培养办法。检查、了解全院各类人员的使用情况。 11、负责办理聘任兼职教授、名誉教授及各类兼职人员的有关手续,并负责办理外单位聘请院内人员的工作。 12、负责对出国(3个月以上)访问、考察及出国进修、攻读学位教师的选拔、考核和管理工作。 13、统筹工资的核定、调整、转移、起薪、停薪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奖酬金和津贴的评定工作。 14、统筹学院涉及教职工福利的各项改革工作,负责教职工各类保险的申办与管理事宜。 15、负责教职工福利费、丧葬费、抚恤金等的管理。 16、负责学院教职工身份、工作证件的规划、制作、管理工作。 17、认真贯彻执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组织落实《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和《广东省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做好院内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按上级部门的要求,汇报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和报送计划生育统计表。 18、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19、负责学院教职工身份、工作证件的规划、制作、管理工作,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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