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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德师风
学院师德师风建设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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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办公室是学院党委的综合性办事机构,内设组织科、宣传科,共有办公人员 4 人。办公室紧密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服务领导、服务师生、服务全局。

  1. 督促检查党的方针、政策和学院党委决定(决议)、年度工作计划的贯彻落实,及党委领导的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党委领导反馈相关信息。
  2. 根据学院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和建议。
  3. 负责组织、协调需党群系统跨部门办理的综合性工作,组织实施党支部工作达标考核等工作,组织协 调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4. 负责起草学院党委工作报告、计划、总结等,负责学院党委大事记录,汇编《党委系统大事记》。
  5. 组织起草、审核以学院党委名义上报、下发及对外交往的各种公文,承办上级党委来文、来电等工作。执行保密制度,做好党内文件、机要函电的收发、登记、催办、传阅、保管、清退等工作,指导党支部管好县处级党内文件。
  6. 负责准备、安排学院党委召开的各种会议及举办的有关活动,办理会议通知,做好会议记录,并根据需要拟写会议决议或纪要。
  7. 拟定学院党委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计划等,经党委审批后组织实施。
  8. 负责学院党委领导的事务管理,包括领导日常公务活 动、出差请款报销等。负责上级党委和兄弟院校党委到访的接待工作。
  9. 负责安排学院党委领导参加各种会议,及到基层单位调查研究或检查工作等有关事宜。
  10. 接受、转呈院内各单位向学院党委的请求、报告及转达党委领导的批示、意见等。
  11. 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督促、检查党群系统的信访工作,组织落实中层以上干部轮值制度。
  12. 保管和使用好学院党委印章。

      一、党委组织工作方面

      1.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规定及党委的指示、决定,研究提出学院党建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定贯彻上级精神、落实党委决定的具体措施,经党委审批后执行。
      2. 加强党建和干部工作的研究和探索,起草、执行、落实学院党建工作及干部工作计划,不断总结新经验,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提高新时期党建和干部工作水平。
      3. 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院级领导干部的考核、选拔、任免报批等具体工作。负责中层干部的管理,做好选拔、考核、任免、调配及档案管理等具体工作,具体办理干部任免手续。
      4. 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建立院、系(处)级后备干部库,认真做好相关的选拔、考核、培养、管理等工作。负责挂职锻炼干部的选派和管理,及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的培训工作。
      5. 认真做好党支部(总支)的组建和换届选举工作。检查、督促党支部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和过好民主生活会,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
      6. 统筹全院党员发展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各支部的党员发展工 作,规范党员发展的工作程序,负责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核工作。
      7. 抓好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促进党内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党员思想素质。
      8. 负责党籍管理,接转组织关系。做好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及党内组织报表填报工作。负责党员、干部统计工作。
      9. 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政策,提出党外人士政治安排的意见和建议。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国、省、市、区的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推选工作。
      10. 负责政审、干审和落实干部、知识分子政策工作,受理来信来访和党员、干部申诉。

      二、学院宣传工作方面

      1. 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调查了解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发现与掌握倾向性问题,并提出工作意见,及时向党委和上级部门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2. 负责全院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制订政治学习计划并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3. 加强政治理论队伍建设,组织师生员工的形势与政策教育。
      4. 搞好学院的宣传报道工作,主办《院报》,编印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学习资料,建立健全学院宣传教育网,指导基层的宣传报道,审批内部刊物。
      5. 负责院内宣传阵地、文化市场、课外讲坛的审查和管理,指导团委做好对学生社团的审批及相关管理工作。

      三、纪检工作方面

      1. 协助党委和班子抓好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 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编制审计工作年度或学年度计划与总结,制订、公布有关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参与学院有关经济活动事项的审签,对学院的各级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实行内部审计监督。
      3. 抓好党员的民主评议工作,组织实施好纪律教育月活动。
      4. 督查院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情况,做好信访的受理、统计、上报工作,并及时向党政领导反映信访的有关情况。受理群众对 违法违纪现象、行为的检举、申诉,依法进行查处并提出处理意见。
      5. 起草纪委工作计划、报告、总结、汇报等文件。负责纪委各种会议的筹备、组织及接待工作。
      6. 保管、掌握使用纪委印章。
      7. 认真履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能,参与制订并监督实施学院各项行政纪律、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向学院行政领导、行政部门提出监察建议,作出监察决定。对学院的某些工作开展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
      8. 保持与上级纪检、监察及审计部门的联络,及时转达、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布置的工作。
      9. 做好纪、监、审工作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四、工会工作方面

      1. 负责职代会的有关工作。组织教职工依照《工会法》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贯彻执行职代会有关决定,检查提案落实情况。
      2. 制订并组织实施工会工作计划,指导和帮助部门工会和工会小组开展工作,协助和支持职代会各工作小组的工作。
      3. 发挥工会作为党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以多种形式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受理教职工和代表的申诉,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
      4. 关心群众生活,做好集体福利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解决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5. 积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改善教职工业余文化活动场地,努力建设好“教职工之家”。
      6. 维护教职工政治权利、生活权利和女教职工的特殊权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和青年工作。
      7. 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生活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组织有益于老同志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为去世的离退休人员办理丧事,并处理好有关善后工作。
      8. 根据财务规章制度,做好工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的固定资产和各种物品。
      9. 接待和处理工会方面的来信来访。
      10. 做好工会工作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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